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,减轻企业负担、规范自身收费、提升服务质效,促进宁波市企业数字化促进会(以下简称:我会)健康有序发展,我会向会员及社会公众公开承诺:
一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21号)等国家相关文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。
二、严格按照我会章程和会费标准的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,并主动通过我会的微信公众号、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收费项目公示,向本会会员和社会公开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信息,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。
三、严格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财务管理制度,本着务实高效、勤俭节约的原则,杜绝铺张浪费,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四、严格按照民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〔2021〕50号)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,已对我会收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,未发现问题。我会坚决做到合法合规收费、不强制收费、不重复收费、不过高收费。
五、本承诺书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,电话:0574-87183005。
宁波市企业数字化促进会
2021年8月24日